(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6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下午14:30在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0,821,6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4815%。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8名,代表股份数为47,183,817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54名,代表股份数为3,637,851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159人,代表股份数为3,639,851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持有“华亚转债”的股东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398,05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432%;反对196,600股;弃权30,200股。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