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制定。
公司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需在规定期限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公司应确保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不被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还需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制度,确保未公开信息的安全。
该制度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