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全体股东权益。该制度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定义,强调其独立性,要求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独立董事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忠实与勤勉义务,发挥决策、监督、咨询作用。公司设至少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应确保不少于15日在公司现场工作,并参加相关培训。
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以及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独立董事需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和工作条件,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职。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