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具体包括: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无《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5年2月21日为授予日,向56名激励对象授予1,813,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5.81元/份。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