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6,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07,104.44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四个项目,分别为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项目、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2万吨/年电子级氨水联产1万吨/年电子级氨气项目及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9,893.72万元,同时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206.51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21,100.23万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此进行了鉴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保荐人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