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编号为国枫律股字2025A0066号。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1月2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由董事长涂荣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6,470,342股,占97.7721%,反对662,700股,占1.7766%,弃权168,300股,占0.4513%。关联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