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再次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