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2月))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348.68万元,注册名称为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青铜峡市河西。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水泥混凝土制品、塑胶、橡胶制品、金属结构防腐施工、水利水电及给排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安装等。
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条款。公司股份总数为33,348.68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公司可在特定情况下收购本公司股份,如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等。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财务预算和决算等。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
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等内容。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合并或分立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解散时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