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人员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人员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根据《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4年11月30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且公司2023年定比基数增长率不低于10%或不低于同行业对标公司均值。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远兴能源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4,042,576.66元,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的1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均为“S≥90”,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