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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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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第十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2月21日在广东省清远市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10,434,275股,占89.0352%;反对944,300股,占8.0577%;弃权340,700股,占2.9072%。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079,775股,占88.6931%;反对944,300股,占8.3090%;弃权340,700股,占2.9979%。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354,500股;网络投票股东1,066人,代表股份11,364,775股。总计1,067人,代表股份11,719,275股,占公司总股份1.308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丹丹主持。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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