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内蒙新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内蒙新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内蒙新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448,15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2,836,603.04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智慧运营管理体系升级项目。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此举旨在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投资风险包括市场波动、利率、流动性、政策等风险。公司将通过严格筛选投资对象、跟踪投资产品、建立台账等方式控制风险。
2025年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