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伊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2025年3月14日,兑付本息金额为110元人民币/张(含税),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3月17日,摘牌日同为2025年3月17日。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3月11日,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3月14日。自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4日,“伊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条件将“伊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了87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7,600.00万元,期限为6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托管证券商划入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联系部门为战略投资证券部,联系人为君洁、沈霞,联系方式为0991-3667490。特此公告。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