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 明确董事长辞任董事时自动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并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 限制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需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
- 修改公司回购股份的决策流程及处理方式,明确不同情形下的决议主体和时间要求。
- 增加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文件的权利,以及对查阅会计账簿的条件和程序。
- 强调控股股东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新增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的要求。
- 调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范围,细化其审议和决策的具体事项。
- 修改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审批权限和流程。
- 更新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程序,增加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的要求。
- 统一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以上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