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受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议,于2025年2月20日14:00在江苏省江阴市临港街道润华路7号-1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缪金凤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股份总数为81,17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500%。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所有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意见书由张隽律师、王伟律师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