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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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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15,664,539元,注册地址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煤炭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发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等。章程明确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的规定,股份总数为1,915,664,539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为主,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章程还规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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