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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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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集,并于2025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公告。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会议室举行,由副董事长庄鼎鼎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9:15-15:00。

共有116名股东参与,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8,044,126股,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10.579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7,923,698股,反对71,908股,弃权48,520股。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17,900股,反对71,908股,弃权48,520股。关联股东未参与表决。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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