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3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期权及4名因劳动关系解除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期权。董事张会学、曹子君回避表决,同意7票。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117名激励对象的8,068,140份期权予以行权。董事张会学、曹子君回避表决,同意7票。
《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太阳能五常市11.9MW分布式光伏发电复合项目的议案》,同意9票。
《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太阳能牡丹江7.4MW分布式光伏发电复合项目的议案》,同意9票。
《关于湖北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授权中节能湖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节能(荆门)环科水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关联董事谢正武、王黎、刘斌回避表决,同意6票。
上述议案1、2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5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