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姚志勇))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姚志勇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情况。姚志勇已同意出任该职位。
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姚志勇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姚志勇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
四、姚志勇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姚志勇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在新城控股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七、姚志勇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新城控股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特此声明。
提名人: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