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正式裁定受理公司及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五中院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担任管理人。
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分别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9:30和下午14:30召开,并完成线上表决。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分别于2025年2月18日上午9:30和下午14:30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会议议程与计划一致。参会人员包括五中院、债权人、管理人代表等。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需审议并表决的议案为《重整计划(草案)》及《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相关事项的议案》。为保障债权人权益,表决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下午18时。公司及管理人将持续跟进表决情况,并及时公告。
公司股票已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重整顺利完成,公司将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公司预计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将为负值,股票交易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