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江振雄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阅江振雄先生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江振雄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相关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江振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查意见发布日期为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