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提供法律服务。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亿元,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之一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将由17.36%上升至不超过25.93%。中信农业承诺最低认购金额为12亿元,最低认购数量为152,477,763股。中信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信兴业承诺在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至发行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形,亦无以本次发行的股份质押融资的计划。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率、运营资金需求、银行授信情况、大额资金支出计划、应付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等显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与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相匹配,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规模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