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保荐书)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保荐机构,并出具上市保荐书。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焰先生,发行价格为7.74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23,255,813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万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东方证券承诺已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