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机重装关于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农业银行德阳旌阳支行、中国银行德阳分行、工商银行德阳分行、建设银行德阳分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先胜、刘兴盛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为公司提供本外币存款、贷款、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委托贷款、企业债券承销、财务和融资顾问、担保、外汇业务等金融服务。公司在上述金融机构的合计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金融机构提供的综合授信合计不超过101.4亿元人民币。存款利息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其他金融服务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此次关联交易旨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均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认为定价原则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