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修订稿))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本次境外募投项目涉及赞比亚鲁班比铜矿,预计年均铜精矿产量7.75万吨,含铜金属量3.25万吨。公司以1美元收购鲁班比铜矿80%股权及8.57亿美元债权。鲁班比铜矿主要产品为铜精粉,2023年1-9月净资产及净利润为负,部分地块存在诉讼争议。收购背景包括提升矿山产能、降低运营成本、优化管理效率。收购价格基于矿山财务状况、资源禀赋和市场特点确定,具有合理性。相关贷款及还款安排包括4,050万美元卖方贷款及2,000万美元买方贷款,还款与铜价挂钩。赞比亚矿产资源开采管理规定、贸易管制和海关政策不会对项目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向少数股东ZCCM-IH转让10%股权,以深化合作。鲁班比铜矿相关资产存在诉讼纠纷,但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公司最近36个月未受到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报告期内存在海关及其他行政处罚,均已按规定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计提符合规定,内部控制管理健全有效。目前正在调查中的三起安全生产事故均属于一般事故,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购买的商品房住宅用于员工宿舍或出售,未来出售或出租无需取得资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未从事房地产业务、金融、类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