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华纳药厂: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所律师对公司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华纳药厂已履行以下批准与授权程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2月3日、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41.00万股调整为331.00万股。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2月14日,授予对象为39名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18.00元/股。公司及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纳药厂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