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永兴股份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安全。具体措施包括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跟踪分析投向、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监督与检查、建立台账管理等。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