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顺武))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黄顺武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领域工作经验。被提名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以下情形: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重大业务往来人员;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人员;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上述情形的人员;其他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且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