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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比例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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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比例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比例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增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变动前,刘晓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665,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8%,其一致行动人鑫宙新材持股数量为0股。刘晓春于2024年12月17日增持3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累计增持金额100.34万元;鑫宙新材于2025年2月13日至14日增持1,882,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累计增持金额6,034.40万元。变动后,刘晓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580,3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7%。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形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刘晓春持有鑫宙新材48.54%股权,二者为一致行动人。鑫宙新材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摩尔中心C座902室。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刘晓春持有股份由11,665,216股增至11,698,016股,占比由6.68%增至6.69%;鑫宙新材持有股份由0股增至1,882,357股,占比由0.00%增至1.08%。合计持有股份由11,665,216股增至13,580,373股,占比由6.68%增至7.77%。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认可而进行的正常增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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