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瑞稳))
本人张瑞稳,同意由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要求。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会计与财务领域副教授资格。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