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审议本次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原则,不存在强制员工参加情形;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实施该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员和骨干人员,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认为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因全体监事为参与对象需回避表决,故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