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作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海目星向特定对象发行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25.49元,募集资金净额1,010,523,023.38元。截至2025年1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投资总额53,020.14万元,已投入22,794.76万元;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投资总额31,052.30万元,已投入28,124.9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全额投入。
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及主要设备购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剩余资金用于辅助设备购置及合同尾款支付。该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直至支付完毕相关合同尾款。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因市场环境及下游需求变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延期至2026年5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保荐人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