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制度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社会传言、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
公司设立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舆情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负责与监管部门沟通。
舆情信息采集由证券部负责,涵盖公司官网、社交媒体、网络媒体等信息载体。各职能部门和控股子公司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确保信息及时、客观、真实上报。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积极面对和维护形象。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处置,重大舆情则召开专门会议决策,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必要时发布澄清公告或采取法律手段。
公司强调保密义务,禁止私自泄露未披露信息,违者将被追究责任。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