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84,证券简称:海默科技)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的通知,关于更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东方证券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定许宁先生和庾茜女士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项目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由于许宁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确保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顺利进行,东方证券指定刘一凡先生接替许宁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刘一凡先生和庾茜女士。公司董事会对许宁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刘一凡先生现任东方证券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超过16年的投资银行保荐业务及商业银行管理工作经验,曾主导并参与多个境内外企业上市、融资及并购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