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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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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常友科技”)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作出多项承诺。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因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导致公司损失,将代为补缴并支付相关费用;如租赁物业出现问题,负责落实新物业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占用公司资金,不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控股股东承诺:杜绝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行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遵循市场规则进行交易,涉及自身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各中介机构亦作出承诺:海通证券承诺如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均承诺,为常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有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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