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作出多项承诺。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并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等。
公司承诺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且首次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公司还承诺加强募投项目监管,加快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降低即期回报摊薄风险。此外,公司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保护股东权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并将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
公司股东承诺在锁定期满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减持股份,并在违反承诺时接受约束措施,包括公开道歉、暂停分配利润、停发薪酬等。公司还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保护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