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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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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常友科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现就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股利分配决策程序及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进行说明。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明确了重大信息报告、审批及披露等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公司设立了证券法务部,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提供多种沟通渠道,如定期报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电话咨询等,确保与投资者的高效沟通。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及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制定预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独立董事须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时,应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三、股东投票机制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了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网络投票及征集投票权等机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公司还将提供通讯、网络等便利方式,确保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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