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次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13日下午15:00在天津自贸试验区举行,由董事长秦克景主持,同时提供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4名,代表股份9,209,997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62%。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183,197股,占99.7090%;反对7,900股,占0.0858%;弃权18,900股,占0.205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相同。该议案以普通决议形式获通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