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无锡)律师事务所受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公司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2. 《公司2025年投资预算报告》;3. 《公司2025年度资产处置》;4. 《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5. 《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6. 《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7. 《预计公司与其他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8. 《选举李俊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 《修改<公司章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26,623,1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231%。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