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1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受聘并委派谢瑞强律师、茅丽婧律师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详细列出了会议基本信息、审议事项等内容。现场会议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召开,由董事长毛嘉明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的交易时间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5,083,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948%。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议案获得通过,同意744,849,285股,占99.9685%;反对205,600股,占0.0275%;弃权28,700股,占0.004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6,444,248股,占99.7296%;反对205,600股,占0.2371%;弃权28,700股,占0.0333%。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