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乐山电力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包括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事宜。2024年12月17日,上交所受理了乐山电力的发行申请,并于同年12月26日审核通过。2025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发行过程中,乐山电力及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101个特定对象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在规定的申购时间内,共收到9家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报价。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5.01元/股,发行规模为39,920,15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6.59元。9名认购对象分别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均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且未超过35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决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