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公司合计持有的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8.395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交易方案。
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业绩承诺资产范围扩大至专利技术资产组和房屋资产组;业绩承诺人承诺专利技术资产组2025年至2027年的收益额分别为2,686.91万元、2,379.34万元和2,094.81万元;业绩承诺期内,若专利技术资产组累积实现收益额低于承诺收益额,业绩承诺人需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及股份数量根据专项审核意见确定;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将对专利技术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若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金额,业绩承诺人需另行补偿。
此外,方案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标的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变更,因此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独立财务顾问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构成重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