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嘉源(2025)-04-075,致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指派律师对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下午14:30在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管理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和上午9:15至下午15:00。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16名,代表股份925,266,2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7654%。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13,635,357股(98.7430%),反对11,528,114股(1.2459%),弃权102,800股(0.0111%)。中小投资者同意274,569,487股(95.9361%),反对11,528,114股(4.0280%),弃权102,800股(0.035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