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确保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规则指出,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由股东代表出任,1名由职工代表出任,任期每届3年。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公司财务、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监事会有权采取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如列席董事会、专项检查、查阅财务资料等,并可对公司下属控股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随时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会议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监事会对公司活动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