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13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转来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最高法民终413号,涉及青岛兴业银行、中山证券、中鸿公司与深圳进出口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最高法院判决:维持广东省高院原判第二项;撤销第一、三项;中鸿公司需向青岛兴业银行、中山证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本金49100万元,扣减已还5000万元),利息按年利率7.7%计算,罚息及复利按年利率11.55%计算,自2020年4月1日起停止计息,总额不超过年利率24%;深圳进出口银行对中鸿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承担15%赔偿责任;驳回其他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6,6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约2.68%,无单项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部分案件尚未判决,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