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淮安市列邦康泰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8.92%的股权,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株洲国投和黄阳等21名自然人持有的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68.00%的股权。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号),对本次交易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重组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且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除此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述行为均符合证监会公告201822号文的相关规定。财务顾问主办人为颜永彬和杨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