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3日发布,提示性公告于2025年2月5日发布,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10日下午14:30在珠海市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会议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出席人员包括股东及其代理人、董事、监事等。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30人,代表股份282,811,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49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177,337股(73.2913%),反对1,768,115股(25.0298%),弃权118,600股(1.678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相同。关联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会议未修改原议案,也未提出临时提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