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公司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全体监事均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需回避表决,故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