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发行条件。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发行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69,408.38万元,债券期限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票面利率、转股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具体条款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等六个项目,总计不超过169,408.38万元。
其他议案: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议案。
会议还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