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7日召开,应参加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参加三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发行资格。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认为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认为预案内容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认为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目标。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认为措施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认为规划有利于保护股东利益。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认为规则能够合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