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7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合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公告,安迪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次日在巨潮资讯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现场会议在北京举行,由董事长郝志刚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当天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31,113,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202%。其中,中小投资者2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934,814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